卫生部门称中医坐堂应办理审批登记,桂林无一家药店具备资质 5月4日,记者来到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六科。该科陈科长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医医生在药店坐诊,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医生所坐诊的药店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执业登记,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二是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即药店)坐诊的医生,应当是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 此外,陈科长还表示,“中医坐堂医诊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诊疗科目、诊疗手段、诊疗时间以及收费标准等,中医病历书写、处方管理也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使用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值得强调的是,西医不得在药店执业。 既然药店必须获得“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相关审批,方能聘请中医到店内坐诊行医,那么,我市药店有多少获得审批了呢? 对此,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查询后表示,目前桂林没有一家药店获得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相关审批和登记注册。换言之,目前我市各药店均不能聘请中医到药店内坐诊行医,否则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市卫生监督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调查后回复记者说“没抓到证据”,该药店称他们只提供“咨询”,而没有从事医疗活动。 该负责人说,市卫生监督所也经常接到患者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投诉,并于去年查处了数家药店,并作出了相应处罚。“要确定药店是否进行医疗活动,可以通过病历、处方、检验记录来判定,但现在一些药店知道擅自聘请医生坐诊属违法行为,所以他们一般都称自己是提供咨询,不提供处方和病历。而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卖药,所以一般会开大量的药给患者,有些金额高达数千元。” 5月8日,罗阿姨将“刘教授”在“百信大药房”内亲手书写的病历等证物交给卫生监督所。该所负责人称会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