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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012-8-14 16:03|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44| 评论: 0|原作者: 熊琳|来自: 新华网

摘要:     自2012年8月起,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开始执行分级管理目录,严格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品种,须填写《黑龙江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备案表》,报省卫生厅备案,确定分级管理级别。《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记者12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这个省已将178种抗菌药物纳入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以加强医疗机构对临床抗菌药物的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

    自2012年8月起,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开始执行分级管理目录,严格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品种,须填写《黑龙江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备案表》,报省卫生厅备案,确定分级管理级别。《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此次纳入分级管理目录的178个抗菌药物品种均为临床常用品种,涵盖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内的6个相关规定的抗菌药物品种。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及抗寄生虫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目录》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部分医疗机构将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班,对医院各级临床医师、医技人员及药剂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合理使用抗生素,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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