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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国家标准将出台

2013-3-31 10:59| 发布者: 巧巧| 查看: 31| 评论: 0|原作者: 沈静文|来自: 中国广播网

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9号发布通报称,已查处两家涉嫌违法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企业。为防止滥用或过度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9号发布通报称,已查处两家涉嫌违法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企业。为防止滥用或过度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通报说,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涉嫌违法使用硫黄熏蒸山银花及其枝叶生产药品。目前,监管部门已要求湖南隆回县小沙江镇山银花初加工产地暂停交易,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盈康药业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停止销售并封存相关产品。

  中药材使用硫黄熏蒸,是药材种植户对药材进行初加工的一种习用方法,目的在于防霉、防腐和干燥等。但是近年来,部分不法商贩为追求药材的外观漂亮、保存期长,用工业硫黄过量、反复熏蒸中药材,以旧充新,以次充好。

  专家介绍,经硫黄熏蒸后的药材会残留二氧化硫等物质。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不致造成健康危害,但如果长期大量服用,可能对人体消化道和呼吸系统产生影响。

  为防止滥用或过度使用硫黄熏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通报中强调,中药涉及农业种植、产地初加工和中药工业生产等多个环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药材种植规范、非硫熏蒸替代方法和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升级的政策措施,加强中药材种植户的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中药材质量,确保中成药安全有效。

  通报强调,凡未按照经批准的处方及生产工艺等违法生产药品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药典委员会已组织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并分别于2011年6月和2012年4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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