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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监局:“体恒健”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理

2013-6-1 15:03|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43| 评论: 0|原作者: 赵敬菡 马晓慧|来自: 人民网

摘要:     近日,人民网连续刊发《保健品称可抗癌 体恒健涉嫌违规宣传》、《体恒健涉嫌假借肿瘤专家代言产品》等报道,引起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重视。

    近日,人民网连续刊发《保健品称可抗癌 体恒健涉嫌违规宣传》、《体恒健涉嫌假借肿瘤专家代言产品》等报道,引起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济南市药监局在接到人民网的采访要求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济南体恒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对体恒健违法宣传的事实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移交并依法进行处理。

    济南市药监局在给记者的回复中提到,“体恒健牌硒维康口嚼片”由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济南体恒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质量负责人杜征国介绍,公司于2012年9月1日与彭海平签订了《产品授权委托书》,按照合同要求授权彭海平以“体恒健商城”名义,从事有关网络推广和网络销售的合法商业活动。该公司承认在日常工作中,对于电子商务代理和经销商的管理确实存在漏洞,导致了追求销售利润虚假夸大宣传的现象。

    针对网友举报和人民网报道中所涉及的体恒健违法宣传问题,济南市药监局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加强对电子商务代理和经销商的资质审核管理,对“体恒健商城”电子商务有关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对网上出现的违法宣传内容予以彻底删除。并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之规定,对体恒健违法宣传的事实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移交,由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济南市药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公司产品广告宣传的监测,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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