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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药品报销新增224种 职工报销比例增加20%

2013-9-29 11:52|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93| 评论: 0|原作者: 赵新培|来自: 北京青年报

摘要:     市人力社保局协调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五大部门,在听取社区卫生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区卫生机构职能、百姓需求等因素,将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服用的224种药品“集体下放”到社区。

    报销比例

    职工社区报销比例增加20%

    目前,按照本市医保政策规定,城镇在职职工、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5%,而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则为90%。此次社区用药报销范围调整后,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使用上述新增224种药品的报销比例将由70%提高到90%;70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也将由85%提高到9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蒋继元介绍,经初步估算,实行224种医保药品下放社区政策之后,每年医保基金将多支出2亿元人民币。

    同时,缬沙坦、非诺贝特等21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常用药品,在大医院使用需要“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此次不仅纳入了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报销范围,在社区使用还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的规定。此外,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比大医院明显降低。因此,百姓在社区就医的医药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仅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每年递增超过10万人。由于老年人体弱多病,医疗费用明显高于在职职工,并且在社区就诊的比重较高。

    违规拿药

    试点医保信息互联互通

    社区用药目录扩容之后,如何避免违规多拿药的行为?对此,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表示,将加强医保报销的监管。对于参保人员倒卖药品的行为,查实后将暂停其社保卡的使用资格。

    市人社局表示,社区用药目录的调整出台,是本市医保惠民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更加方便了老年人在社区就近用药就医。近年来,随着本市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伴随着老年疾病多发和人员就医的特点,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出明显增加。同时,也出现了社会上少数人员利用便民措施,违规开药牟利,给基金造成损失,也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市人社部门依托“北京市医疗保险审核结算系统”,实现了对参保人员个人门诊费用的监控审核。区县经办机构根据信息系统提示的参保人员每日的“就医频次”和“费用累计”,对异常数据做到每笔必查、每天必结、违规必究,对违规人员重点监控、跟踪管理。对发现存在超常规大量开药、社保卡转借他人获利等违规现象的参保人员,暂时停止社会保障卡使用,改为现金就医。

    下一步,市人社局也将加大对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的监控,利用信息和科技手段,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及处理力度。同时,探索参保人员就诊信息在不同医院间共享,减少和避免重复开药,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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