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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低价药品清单289种药品改由药企定价

2014-7-1 10:03| 发布者: 丁宁| 查看: 25| 评论: 0|原作者: 符樱|来自: 武汉晚报

摘要: 昨天,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政府定价低价药品清单》,清单中的289种药品,今起不必再执行政府原来制定的“封顶价”,改由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定价。
     昨天,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政府定价低价药品清单》,清单中的289种药品,今起不必再执行政府原来制定的“封顶价”,改由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定价。

    记者昨天查看清单发现,被纳入我省低价药品范围的,有89种西药,171种中成药,2种民族药,另外还从国家定价目录增补27种药品进入清单。其中不少都是常用药品,包括维C银翘片、六味地黄胶囊、维生素C片、阿莫西林颗粒等。这些原来执行的政府最高零售价格,今起被取消,改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购销价格,由医院、零售药店制定零售价。

    实行自主定价后,低价药品会不会涨价?省物价局人士表示,之前,一些药效显著、药价低廉的药品,因成本原因退出市场,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制定低价药品清单后,清单中原先定价低的药品,企业可以根据成本、市场供求、临床使用等因素自行确定合理价格。

    但是,这些药品的价格应不可能大涨,因为只有日均用药费用低于3元的西药、低于5元的中成药才属于低价药品,如果低价药品涨价超过了这个限价,将从清单中“除名”,再次进入政府定价目录,由物价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物价部门也会每月进行抽检,加强对不合理提价行为的监管。 

    物价部门表示,目前我省市场上仍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今后如因药品生产成本、说明书用法用量等因素的变化,使得日均用药费用符合了低价药品标准,物价部门会将其纳入低价清单,改由企业自主定价。我省的最新低价药品清单,公众可在省物价局网站上查询。本报讯(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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