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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廉价药“失踪” 多部委连续发文保供应

2014-7-2 08:55| 发布者: 丁宁| 查看: 14| 评论: 0|原作者: 刘旭辉|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2014上半年,是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等部门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应对常用低价药品紧缺的时期。与以往相比,这半年出台的相关政策较多,部分政策已从文件落到实处,开始显现成效。从目前来看,尚有一些低价、常用、经典药品的供应不能满足需求,但是随着相关部门宏观调控的实施,以及各地方的积极探索,好用、便宜的药品重回医院和药店,依然让人充满了期待。

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樊再雯告诉中新网健康频道。


    面对经典廉价药品的消失,与医生的无奈、压力相比,患者更多的是不解和着急。刘文玲告诉记者,莫雷西嗪是心内科的常用药,价格便宜、安全性好,但是近些年也越来越难买到。她的一位服用此药物的患者,最后实在忍不住,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信息,联系到了厂家,但是厂家的解释也非常苍白,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政府积极探索低价药政策 专家呼吁适当提价

    2014年1月8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刊发了一则名为“国产甲巯咪唑稳定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取得进展”的消息,为缓解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的甲巯咪唑供应不足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司积极协调该药品原料生产企业、制剂生产企业,截止该消息刊发之时,企业每月生产量稳定在6-7千万片。有关部门积极应对经典廉价药的消失,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中旬,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等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改革价格管理、完善采购办法、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等相关政策保障低价药品的供应。

    此通知中称,发改委将从政府定价范围内遴选确定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其实早在2013年底,就有媒体报道发改委将出台低价药品目录。此次通知,被业内人士看作对去年相关政策的回应。

    进入6月份后,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分类采购管理,强化采购供应综合监管,开展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监测与评估,多管齐下确保常用低价药品的保障。

    此外,各地方也积极探索经典廉价药消失的应对策略。自去年以来,北京地区实施低价药“开绿灯”政策,即对低价药、短缺药直接挂网,不再以价格高低作为中标依据。对低价药采取此类政策倾斜的,还有上海、广东、湖南、山东、河南等地。

    另外,也有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可为经典廉价药适当提价,使其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提高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的积极性。当然,对于经典廉价药的重新定价,不能“一刀切”,使廉价全部变成了“高价”,而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提价。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经典廉价药,能够像甲巯咪唑那样,通过政策扶持保障产量,满足大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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