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有太多委员关注的话题,在已经收到的全部402份以提案形式提出的建议中,相关的建议只有两份。但这却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轻松面对的话题癌症防控。
《2009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9年浙江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96.9%的省控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最大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各项污染指标,与往年都有所下降。
为什么日趋转好的空气质量,并没有抑制住肺癌的高发呢?对此,周膺认为,空气质量的测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的盲目乐观,“空气质量报告并不能绝对权威地显示真实状况。”
可悬浮颗粒物检测有缺憾
对此,周膺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可悬浮颗粒物这一项检测”。可悬浮颗粒物是空气质量检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主要指悬浮于大气中的固体、液体颗粒状物质,城市里,可悬浮颗粒物一般由工业排放的粉尘、化石燃料燃烧的烟尘、汽车尾气中的颗粒物等组成。
其中,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而且颗粒物越小,就越容易进入人体深处,因此危害也就越大,“2.5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一般沉积在人的上呼吸道,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就能够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了。”周膺告诉记者,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对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生殖系统等都具有毒性。
而目前环境质量报告对可悬浮颗粒物的检测范围主要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对2.5微米以下的并没有检测。
据杭州市环境检测工程中心的一位工程师介绍,目前杭州城市空气中的可悬浮颗粒物中,有一半以上的颗粒物在2.5微米以下。对于为何不检测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该工程师表示,中国西部等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里,空气中的可悬浮颗粒物主要由2.5微米以上的颗粒物组成。
而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因为多产生于汽车尾气等,因此其含量只在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才会比较高。目前,全国都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检测,而国家标准中,并没有将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纳入检测范围。
不过该工程师也透露,目前国家正在对空气质量检测标准进行修订,今后长三角地区有望建立起自己的检测标准,“到时就可将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纳入检测范围。”
对策
加强癌症防治 控制工业污染
防治机构应直接隶属政府
除了检测技术层面的问题,周膺还建议浙江省组织编制并发布《浙江省“十二五”癌症防治规划》。希望癌症的防治问题能进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视野,这也使得癌症防控的力度能够加大。
据了解,目前省一级的癌症防控机构有浙江省肿瘤防治办公室、浙江省癌症中心和浙江省肿瘤研究所,但是三个机构均设在浙江省肿瘤医院,“人员和经费紧张在所难免。”因此,周膺建议癌症防治机构应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直属,并加强这些机构在全省的统筹协调能力,而且各个专项工作都应该有专人负责。
“如果肿瘤防治办公室能够直接隶属于政府机构而脱离医疗机构,那么它的辐射面也许就更广。”周膺说。
在肿瘤登记点的设置上,周膺建议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设立肿瘤登记处),并将统计系统延伸到社区和镇(乡)。
采取措施减少汽车尾气
环境问题,是此次政协会议的热点之一,在周膺提交的提案里,也针对环境保护这一影响癌症防控的主因,进行了建议。
由于不少可悬浮颗粒物由机动车尾气排放出来,因此周膺建议杭州等城市鼓励或强制性推行新能源环保汽车,并控制机动车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