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的女孩刘某与陈某从小青梅竹马,后结为夫妻。因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双方结婚时没进行婚检。婚后不久,刘某发现丈夫患有性病,此时的陈某也承认婚前隐瞒性病的事实,刘某无法承受,毅然提出离婚,但陈某坚决不答应,刘某只好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其与陈某的婚姻无效。峡江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刘某的请求。法官评案峡江法院法官曹阳:根据《……
江西峡江的女孩刘某与陈某从小青梅竹马 ,后结为夫妻。因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 ,双方结婚时没进行婚检。婚后不久 ,刘某发现丈夫患有性病 ,此时的陈某也承认婚前隐瞒性病的事实 ,刘某无法承受 ,毅然提出离婚 ,但陈某坚决不答应 ,刘某只好起诉 ,请求法院宣告其与陈某的婚姻无效。峡江法院经审理 ,支持了刘某的请求。法官评案
峡江法院法官曹阳 :根据《婚姻法》第 10条规定 ,婚前患有性病即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一 ,陈某婚前患有性病未治愈当属此列 ,按新的《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也不应登记结婚。针对此类情形 ,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婚后尚无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都有权提出 ,因此 ,陈某与刘某之间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两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 ,财产分割时可照顾无过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