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了一次性病后,将获得终身免疫错。任何“已治愈”的性病患者,一旦与导致性病的病原菌携带者再次发生性接触,还会再次感染发玻因为性病患者的血液中缺乏针对这些病原体的保护性抗体,以致这些致病菌可以反复感染致玻此外,还有一些性病,如艾滋并生殖器疱疹等,到目前为止,还无根治对策,就更谈不上“终身免疫”了。因此,要想不再染上性……
( 1)得了一次性病后 ,将获得终身免疫
错。任何“已治愈”的性病患者 ,一旦与导致性病的病原菌携带者再次发生性接触 ,还会再次感染发病。因为性病患者的血液中缺乏针对这些病原体的保护性抗体 ,以致这些致病菌可以反复感染致病。此外 ,还有一些性病 ,如艾滋病、生殖器疱疹等 ,到目前为止 ,还无根治对策 ,就更谈不上“终身免疫”了。因此 ,要想不再染上性病 ,关键还是靠彻底杜绝不良性行为。
( 2)用了避孕套 ,就不会染上性病
错。戴避孕套性交 ,理论上可以起到避孕和预防性病的效果。但不是绝对保险的 ,因为在使用过程中还有多种因素的影响 ,诸如 :避孕套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使用者是否掌握了正确的用法 ,以及有否重复使用同一个避孕套或一套多用等事实上 ,戴避孕套仅能减少染上性病的危险性 ,但绝对不是安全的“保险套”。
( 3)性病就是发生在性器官上的疾病
错。所谓性病 ,主要指通过性接触传染的一组炎症性疾病 ,包括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等 20多种。需要指出的是 ,不应当将因性功能不全而引起的阳萎、早泄等也称之为性病 ,更不应将发生在生殖器部位的皮肤病一概误认为是性病。
( 4)“下身”出现瘙痒是得了性病的信号
错。通常所说的“下身” ,是指外生殖器及其附近部位。“下身”发生瘙痒的原因很多 ,最常见的是外阴瘙痒症、皮炎、湿疹以及因皮肤癣菌引起的体癣、股癣等。此外 ,疥疮、阴虱病、泌尿生殖道滴虫病或念珠菌病 ,也常引起“下身”瘙痒。至于上述的几种性病倒很少会引起瘙痒 (仅生殖器疱疹有时伴有瘙痒、灼热感 )。因此 ,不应将“下身”瘙痒误认为是得了性病而羞于就医。
( 5)孕妇得了性病要及时做人工流产
错。这一情况应区别对待。孕妇若患的是梅毒和淋病 ,经及时正规治疗 ,是可以治愈的 ,可不必做人流。惹患上生殖器疱疹 ,应定期做产前检查 ,一旦确定胎儿感染上疱疹病毒 ,可考虑中止妊娠。若染上尖锐湿疣 ,可以不做人流 ,但要及早治疗。分娩时 ,最好采取剖腹产。若感染上艾滋病病毒 ,必须及早中止妊娠。
( 6)治疗性病不可能“一针就灵”
对。性病有多种 ,其病原菌各不相同 ,因此治疗的方法也各异。如梅毒主要用青霉素治疗 ,淋病主要用氟嗪酸或头孢三嗪治疗 ,非淋菌性尿道炎主要用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尖锐湿疣主要用足叶草脂或激光治疗等。对于生殖器疱疹 ,即使用药控制 ,也容易复发。至于艾滋病 ,到目前为止尚未研究出有效的治疗方法。由此可见 ,社会上所谓对性病“一针就灵 ,包治包好”的招贴广告都是骗人的。
( 7)性病症状消失 ,说明已经治愈
错。如淋病、梅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等 ,经过及时治疗 ,临床症状可以在几天到几星期内明显减轻或消失,但存在于体内的病原菌常常未完全被杀灭。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误以为已经“治愈”而不再继续接受正规足量用药 ,往往导致病情复发。判断任何一种性病是否已得到彻底治愈 ,不仅要着临床症状是否消退 ,还要根据实验室化验结果。有些性病患者还应当定期复查 ,如梅毒 ,在治疗结束后应定期随访 3年以上。
( 8)夫妻一方患了性病 ,配偶必须及早就医诊治
对。夫妇任何一方一旦得了某种性病 (有时是数种性病并发 ) ,通过性生活传染给对方的可能性极大。因此 ,一方一旦查出有病 ,必须说服另一方及早到医院就医。即使一时没有症状 ,也应定期复查 ,因为各种性病在受到感染后 ,都需经过一个潜伏期才发病 ,如淋病需要 3- 5天 ,梅毒需 3- 4星期 ,而尖锐湿疣则需要 3- 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