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强调,从5日开始,暂停通过各种媒体或者形式发布性病医疗广告,同时确定从现在起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国家工商局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指出,目前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现象比较严重。一是广告内容虚假夸大;二是以人物传记、专题报道等新闻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广告……
本报北京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强调 ,从 5日开始 ,暂停通过各种媒体或者形式发布性病医疗广告 ,同时确定从现在起用 3个月时间 ,在全国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国家工商局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指出 ,目前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现象比较严重。一是广告内容虚假夸大 ;二是以人物传记、专题报道等新闻形式发布广告 ;三是在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四是超出审查批准或者出证的范围发布广告。通知强调 ,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严重扰乱广告市场秩序 ,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必须下大决心集中整治。
通知明确 ,此次整治首先要进一步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对未实行医疗广告格式化的媒体 ,从 7月 15日起暂停发布医疗广告。其次要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 ,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 ;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还要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中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的详细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的内容 ;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 ,不得在同一媒体同一时间或版面发布有关此种商品、服务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