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不孕不育 传染 儿科 耳鼻喉 风湿 妇科 腹泻 肝病 肛肠 骨病 呼吸 护理 精神 口腔 泌尿 男科 脑病 内分泌 皮肤 神经 肾病 失眠 消化 心脑血管 心脏 血液 眼病 整形 肿瘤
搜索

黑龙江省卫生厅:将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

[复制链接]
齐雪 发表于 2011-10-25 15: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记者24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这个省将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10月底前对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清退。

. d% s) O7 p* E; u

  黑龙江省要求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所(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法职业资格。

; t5 F+ a8 f; w5 \

  根据要求,新进入村卫生所(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黑龙江省各地将在10月30日前,将村卫生所(室)内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一律予以清退。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 m/ j: m5 k [+ ~

  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活动监管,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培训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继续执业依据。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再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