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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位一体"机制化解医患矛盾让医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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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jaiu3254 发表于 2011-6-11 11: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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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福建省由卫生部门负责,公安、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了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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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福建省卫生厅介绍,目前,全省县及县以上医院全部成立了医患纠纷投诉和调解室,建立健全了医患沟通制度和医患沟通调解工作流程图。各医院把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作为医院评价和评审的重要内容,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发生,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2010年,南平市、三明市分别有3名和5名医务人员因医疗纠纷受到责任追究,99%的医院达到平安医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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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医患纠纷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福建省各地都成立了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指挥小组,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全省县及县以上医院全部被公安机关列为治安重点保卫单位,公安机关在医院及周边设立警务室228个,派驻民警414名。9个设区市和86个县(市、区)全部制订了处置医疗纠纷预案,震慑了职业“医闹”。2010年以来,没有发生因医疗纠纷导致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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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门发挥调解作用,化解医患矛盾。据统计,目前福建省各市、县在司法(综治、信访)部门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79个,实现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市、县两级全覆盖,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个落实”,配备专兼职调解员89名,聘用调解员237名,设立有1800多名专家的医学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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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厅介绍说,由于人民调解中心公正、便民,受到患方欢迎,2010年1月-2011年4月全省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立案979起,调解成功81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3%,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纠纷处理由过去“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向“大错赔、小错小赔、无过错不赔”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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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还推动发展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承保机构主动参与调解,做到理赔与调解工作同步进行,保证在医患纠纷调解结果或法院判决后能够及时足额进行赔付。据统计,全省91%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或上缴了医疗责任风险准备金。2011年内,医疗责任保险将覆盖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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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福建省还将医疗救助与医疗纠纷处理相结合,对特殊确有困难的患者,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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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厅表示,通过5个机制相互衔接、环环相扣,成为福建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的“路线图”,把复杂的医疗纠纷纳入了规范运作、常态运作、有序运作、依法运作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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