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出生的,冯唐第一。冯唐非常有才气,完全是一个孩子,一身非法的才情。这一代人的经验因为冯唐的书写重新变得神奇。———李敬泽冯唐的文字通透,无拘无束,用撒野的气质和速度去讲述姑娘、英雄、流氓,甚至爱情。如果有可能,我想看见未来他更无拘无束,依旧撒野地面对生命可能出现的堕落、卑微、苦难、光明甚至他觉得的黑暗。———曹臻一……
我就想要把这个文脉接上。可能我一个人力量达不到,但是我多写一点,搁在那儿。反正我不想再过三四十年,这话怎么讲呢,小波已经是先去的人了,也是我相对来说,从他的精神上、有些趣味上很尊重的人,读他的书我的确开心笑过,这是很难的。可是我觉得如果拿他的这些东西就跟后人讲“这是很好的汉语”,我觉得说不出口,会觉得很寒碜的。我自己个人理解汉语可以更丰满更质感更漂亮。
记者:看到你在文章中写:“我记得第一次阅读亨利·米勒的文字,天下着雨,我倒了杯茶,亨利·米勒就已经坐在我对面了,他的文字在瞬间和我没有间隔。我忽然知道了他文字里所有的大智慧和小心思,这对于我毫无困难。他的魂魄,透过文字,在瞬间穿越千年时间和万里空间,在他绝不知晓的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小屋子里,纠缠我的魂魄,让我心如刀绞,然后胸中肿胀。”“我渴望具备他的超能力,我开始修炼我的文字,摊开四百字一页的稿纸,淡绿色,北京市电车公司印刷厂出品,钢笔在纸上移 动,我看见炼丹炉里炉火通红,仙丹一样的文字珠圆玉润,这些文字长生不老。”
冯唐:你怎么来打败时间,只有靠自己的文字打败时间。我读我认为好的文字,也是几千年,或者是几百年,毫无任何的间隔就立刻可以打动我。我喜欢的是那种文字,我想创造的是那种文字。
我自己曾经试着忘掉文字。17岁时写了一个《欢喜》,是完整的13万字的长篇,写完我就扔在那儿,想给它忘掉。到最后发现,你不写还是不能忘掉,想忘是因为,它跟生活、跟名利实在没有关系。你要有这些时间多做做商、做做管理,很多钱都出来了,很多事情都可以办成,何苦费这么大心思,投入和产出很不成正比。从回报上来讲,你写什么都会比写小说要强。尤其是这种对得起自己良心,从一种使命感、责任感的角度去进行的写作,一定是一种违反自然规律的、这个人是很变态地这样弄出来的,是一种反过程。可是有时候你静下来想,可能人也需要这样一点反的过程来维持一个人跟其他东西的区别。反正我就不为名不为利了,是为了自己,这事儿我该做就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