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病并发呼吸衰竭往往突然发生,病情进展快,有时可被哮喘病本身症状所掩盖,因此医生监护危重度哮喘患者时应提高对呼吸衰竭的警惕性。当患者出现下列情况时,即应考虑并发呼吸衰竭的可能。
(1)患者呼吸困难持续加重,而哮鸣音减弱甚至消失。
(2)患者体力明显不支,呼吸困难未缓解而烦躁减轻。
(3)患者呼吸活动较强而血气分析PaCO2由下降升到正常。
(4)既往有呼吸衰竭病史或有自发性气胸等诱因存在。
(5)通过强化治疗12小时,而效果不好者。
患者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监测血气变化,如PaCO2>6.67kPa(50mmHg),PaCO2<8kPa(60mmHg),即可诊断为呼吸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