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5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将大幅调整:住院起付标准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每年最高报销额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西安市此次调整医保待遇,一是下调参保职工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二是降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三是增加门诊治疗慢性病病种,并提高补助最高限额标准;四是提高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调整之后,将极大地减轻参保者的医疗负担。